红卫农场2019年基本田申报、信息采集及身份验证工作已开始,因采用新系统,请符合基本田申报条件的人员尽快到指定地点采集信息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采集及验证时间
1、第一次身份采集及验证时间
2019年4月1日-4月30日(周六、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)
2、第二次身份验证时间
2019年9月2日-9月30日(周六、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)
3、采集作息时间
上午8:00-10:30,10:30后数据备份,停止验证。
下午13:30-16:00,16:00后数据备份,停止验证。
4、时间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
红卫农场阳光服务大厅(管理区办公室一楼东侧)
1号窗口:2区、3区、9区
2号窗口:4区、8区
3号窗口:5区、10区
4号窗口:1区、7区
三、采集验证须提供材料
1、符合基本田条件人员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农行银行卡原件。
2、特殊业务处理
(1)身份证丢失、消磁。本人提供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原件及复印件,到本管理区会计处登记,重新安排时间通知办理电子身份验证,临时身份证无法办理;
(2)因病、生育不便按时参加验证人员。由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享受基本田人员的病例、出生证明或入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本管理区会计处登记,另行安排时间补办。
四、下列人员不具备验证资格
1、2016年1月1日以后新落户的人员;
2、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;
3、已在农村分配有责任田或生活田的落户农民;
4、已经承包五荒或长期固定地、林地、草原、水面等资源或从事畜禽、渔业养殖人员;
5、从事工商运建服及其它非农产业业户;
6、户口或劳动关系在农场,但不在农场长期居住、在外工作(打工)、在校就读的人员;
7、拘留、拘役、戒毒、服刑等违反国家法律人员。
五、符合基本田享受条件的人员须本人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申报,未在规定时间采集、验证信息或未办理特殊情况登记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基本田资格。
六、2019年4月1日前退休、有工资性收入、在校学生等不符合基本田享受条件的人员,如验证信息,视为无效。
七、第一次身份验证人员,经核查,不符合基本田条件的,不参加第二次身份验证,取消基本田资格。
红卫农场政研室
2019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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